1、不要過份尋求對UPS慣例電功能目標的請求
諸如變換時刻、電壓和頻率安穩精度、波形失真度等,對負載而言對這些目標的請求并不嚴苛,事實上當前上市的各品牌的UPS在這些目標上都能夠滿意負載的請求,不該該變成鑒定優劣的要害規范,更不該該作為是不是選用的條件。至于抗攪擾才能,這是有必要具有而又難以檢查的一項目標,使用者要調查UPS(包括在線式)電路構造中是不是有高頻濾波環節和裝備。
2、不該忽略對UPS輸入功率因數和諧波電流巨細的請求
輸入功率因數低和輸入電流諧波成份大意味著攪擾破壞電網,對電網構成電力公害,影響在同一電網中其它用電設備的正常運轉,加大電網以及供電系統中其它設備和部件的功率容量。特別是大功率UPS,一般都是雙逆變在線式構造,因為輸入端有整流電路,其輸入功率因數只要0.8,而諧波電流高達25-30%,也就是說,假如UPS由電網引進的有功功率為80千瓦,一起也就有60千無功功率,在電網與UPS之間活動,這對電網的影響是相當嚴重的,假如由柴油發電機帶動這么的UPS,就需要發電機的功率容量是UPS功率容量的2.5-3倍。
3、應當重視對UPS輸出才能和可靠性的調查
UPS的平均無毛病間隔時刻MTBF僅僅是一個預算可靠性的參數,影響此數值的要素許多,是一個無法檢查的參數,而UPS輸出才能的各項功能目標,都是能夠量化的可靠性目標,在平等運轉條件下,功率高、輸出電流峰值系數和浪涌系數大、過載才能強的UPS,其可靠性必定高,這是毋容置疑的道理。事實上,同真實的電網才能對比,以上這些目標實際上是UPS對負載的約束,約束就意味著UPS自身才能的缺乏。詳細的說,功率低意味著UPS自身損耗大,發熱量大,這會加快主要功率半導體器材的老化,下降使用壽命。
輸出電流浪涌系數低迫使UPS在負載發動的瞬間轉旁供電,待發動進程完成后,再轉回逆變器供電,這個進程是存在變換時刻的,一起增加了毛病的概率。輸出電流峰值系數只要3:1是不行的,為了滿意特別負載的請求,此系數應提高到5:1。至于輸出功率因數為0.7(容性),這就意味著當負載為純阻或者理性時,UPS的輸出才能就大幅度地下降。